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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4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4-04-10]

      2014年高教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等教育提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高校学分制改革。认真审核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和实施学分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并对高校学分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继续实施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对国家批准的首批9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高校实践教学,完成对高校实践教学改革课题的中期检查。认真做好自治区“质量工程”年度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三)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本科院校审核评估。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区高校审核评估计划和方案,年内选择1-2所本科高校开展审核评估试点。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应用本科教育,推进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互衔接,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继续开展自治区级示范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工作,完成对部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完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自治区级验收工作。

      (五)推动高等院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对远程教育和成人函授学历教育的检查监督管理。完成远程教育年检年报工作。

      (六)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国家“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常规工作

      (七)完成2014年度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新增专业审核备案工作。

      (八)完成全区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编印和发布工作。

      (九)组织推荐参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

      (十)完成高校公共课教学改革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

      (十一)完成2014年度各类高等教育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十二)完成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自治区级年度培训任务。

      (十三)完成2014年度普通全日制专升本选拔工作。

      (十四)协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开展暑期考察。

      (十五)组织指导高校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自治区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十六)组织承办辽、吉、黑、内蒙古四省区高等教育区域协作会。

      (十七)组织筹备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换届工作。

      (十八)进一步提高处室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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